21亿天价侵权案终审判决,吉利获赔6.4亿元,恐怕一分也拿不到?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292天前 | 840 次浏览 | 分享到:
鏖战6年,历经2次审理,吉利汽车大胜威马汽车获赔6.4亿!

鏖战6年,历经2次审理,吉利汽车大胜威马汽车,获赔6.4亿!

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众号14日发布的消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近日审结了吉利汽车与威马汽车之间因大量员工“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威马汽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裁判文书显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于2016年离职后即入职。

吉利集团随后发现,威马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利用这些离职人员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技术信息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并推出了威马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吉利集团的技术秘密。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威马温州公司侵害了吉利方涉案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技术秘密,酌定威马温州公司赔偿吉利方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

吉利控股集团、吉利研究院和威马温州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本案现有证据认定,威马方不仅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吉利方全部涉案技术秘密的行为,还实施了以申请专利的方式非法披露部分涉案技术秘密的行为,以及使用全部涉案技术秘密制造威马 EX 系列型号(包括 EX5、EX6、E5)电动汽车底盘及底盘零部件的行为。威马方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吉利方涉 案技术秘密的侵害,吉利方有关上诉主张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一、二审判决之间赔偿数额的差异,引发各方关注。

因本案缺乏计算威马方因侵害涉案技术秘密而减少研发成本或亏损的直接证据,故最高人民法院在赔偿数额的确定上,对威马方2019年5月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侵权获利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而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的侵权获利只计算补偿性赔偿数额。

经计算,威马方应赔偿吉利方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约6.4亿元。

虽然6.4亿元的判赔额与吉利方主张的21亿赔偿相距甚远,但该数额已经开创了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赔偿数额历史之最。

只不过,就目前威马汽车的经营状态,这6.4亿的赔偿款或许将很难到账。

据悉,威马汽车早在2022年就已陷入经营困难,目前已进入到破产清算程序,创始人沈某也已跑路国外,公司确认的债权总额高达33.76亿元,而审计后威马账面资产总额仅为39.88亿元,负债高达203.67亿元。

对于吉利而言,案件胜诉的意义已大过金钱。6年时间,1300多万的诉讼成本,终于换回来了一场胜利。也正是因为吉利的坚持,让我们看到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核心技术快速迭代的当下,企业要想长远发展不能只着眼于经济效益的增加,而忽视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提升企业关键竞争力的助力。企业只有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并以此为抓手实现最终目标——企业收益、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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