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巨头字节跳动和餐饮巨头海底捞“联手”,把烟台一家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小微企业吓唬住了!
烟台某公司在2020年6月9日申请注册的4件“抖海捞”商标好不容易初审公告,结果在公告期内,海底捞和字节跳动双双出手,针对该4件商标提了异议。
据中国商标网数据,该4件“抖海捞”商标,指定使用在“鱼(非活);海参(非活)”等第29类、“未加工的坚果”等第31类、“苦味酒;茴香酒”等第33类、“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等第35类。
烟台某公司本想悄悄把“抖海捞”商标注册成商标,没想到半路杀出两巨头,直接被整得没话可说,商标被人提了异议都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作答辩。
海底捞认为,“抖海捞”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海捞”、“海底捞”等商标核定使用服务范围属类似服务,且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含义及整体视觉上近似,已构成近似商标,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
字节跳动认为,“抖海捞”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抖音”等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且主张烟台某公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复制、摹仿其引证商标,应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不予核准“抖海捞”商标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抖海捞”商标与海底捞的各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且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含义及整体视觉上相近,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针对字节跳动的异议主张,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抖海捞”商标与其引证的“抖音”商标间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且对字节跳动主张烟台某公司恶意抢注、复制、摹仿其引证商标不予支持。
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作出决定:“抖海捞”商标不予注册。其余3件“抖海捞”商标的异议情况类似,不做赘述。
有意思的是,在成功异议烟台某公司的“抖海捞”商标后,海底捞在2021年3月份申请注册了5件“抖海捞”商标,指定使用在多个类别上,目前2件商标已核准注册,另3件被异议中。
大胆猜测一下,这次异议海底捞“抖海捞”商标的会不会是字节跳动呢?毕竟字节跳动在防御“抖音”商标被搭蹭、模仿这一块投入的精力可不少。
检索发现,由字节跳动提出异议申请,已公开可查询的记录已接近8000条,绝大多数是带“抖”字的商标,其中又以抖XX、抖X这类商标为主。
当有人意图攀附、搭蹭企业知名商标时,海底捞、字节跳动及时出手,合理合规阻止“抖海捞”商标的成功注册,加大了企业的商标防御力量,也确保了企业的商标不受他人注册近似商标的影响。
“抖海捞”商标被两大巨头围堵,导致4件商标全部注册失败,这为广大商标申请人提了醒:企业需要注册更契合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且具有独创性的商标。
毕竟一味地蹭知名品牌的热度,纵使企业能在短时间内获得一定的发展和收益,一旦被发现将难逃法律的制裁,不仅商标或被异议或无效,还有可能摊上侵权官司,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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