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305万!头铁玩家“碰瓷”宜家被上了一课,公司名字都保不住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659天前 | 914 次浏览 | 分享到:
想傍个名牌赚个小钱?不好意思,侵权赔偿没商量

如星巴克的绿、百事可乐的蓝、麦当劳的红黄配一样,宜家的蓝黄配色也极具品牌辨识度。当大家都在卷品牌辨识度的时候,有些人却趁机动起了歪脑筋……

 

英特宜家系统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英特宜家公司)是“宜家”、“IKEA”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在家具家居商品上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近日,英特宜家公司发现,青岛宜家XX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某公司)在“宜家XX家装”公众号中,大量使用“宜家”、“宜家整木”、“ENKEA”等标识;在其开设于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XX分公司的加盟店中使用前述标识。

 

同时,临沂XX宜家家居有限公司(下称临沂某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也使用前述标识,英特宜家公司遂将上述企业起诉至法院。

 

英特宜家公司主张,青岛某公司、临沂某公司、红星美凯龙XX公司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三公司及王某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35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IKEA”商标为驰名商标,青岛某公司于2009年9月8日申请,2010年11月14日核准注册的“ENKEA”商标为恶意注册,应当禁止其使用。

 

青岛某公司、临沂某公司使用的“宜家”、“IKEA”等标识,与原告公司的注册商标构成相同和近似,侵犯了原告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红星美凯龙XX分公司作为商场经营者并未尽到合理的管理职责,构成对涉案商标权的侵犯。

 

同时,青岛某公司、临沂某公司将原告公司持有的“宜家”商标作为其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公司涉案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青岛某公司、临沂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宜家”字样,并赔偿原告公司300万元;被告王某及红星美凯龙XX分公司赔偿原告5万元。

 

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均未上诉。

 

想傍个名牌赚个小钱?不好意思,侵权赔偿没商量,如今摊上305万元的赔款也算是一种警示。

 

宜家虽是瑞典的家居品牌,但因其品牌知名度显著,以及“IKEA”、“宜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他如“ENKEA”一类的商标想浑水摸鱼,被认定侵权后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由于宜家线下直营店还没有全面普及,部分消费者为了方便会选择在网上购买。在这里,我们也提醒一下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需擦亮眼睛,要注意商铺否为品牌正规店铺,否则你花了同样的价钱还可能买到“宜家”的假货!

 

最后,我们也告诫广大企业经营者,要恪守诚信守法的经营原则,莫要为了贪图蝇头小利而不顾法律风险走“捷径”,要摒弃“傍名牌”、“搭便车”的经营思维,提高自主创新意识,专注打造自身品牌,并且及时做好商标布局工作,提高企业竞争力,这样才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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