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放弃在肥料、生物化学催化剂商品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其余复审商品,与各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决定:
1.申请商标在肥料、生物化学催化剂商品商品上的驳回决定现已生效;
2.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