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06号第35类“六助”商标“撤三”决定书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今天 | 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国知局对我司观点予以采纳,决定撤销第61****06号“六助”商标

申请人委托我司(邦唐邦(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第61****06号第35类“六助”商标。

被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其使用第61****06号第35类“六助”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撤销第61****06号第35类“六助”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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