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特饮被骂上热搜,仅仅是因为一件商标?!
近日,东鹏特饮“0糖”标识实为商标一事,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有网友认为,“东鹏特饮是在‘打擦边球’,有误导消费者之嫌”;也有网友认为,“只要配料成分与商标标注合规合法,没必要上纲上线。”
针对相关争议,4月23日,东鹏饮料公司回应称,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0糖(无糖)”的声称要求,商标注册是出于品牌保护需求。目前,原罐装“东鹏0糖特饮”已经停售,在售的为瓶装“无糖型东鹏特饮”。
这里需要注意,国家标准里的“0糖”并非消费者认为的“绝对无糖”,而是指每100克固体或100毫升液体食品中,含糖量≤0.5克即可声称为“无糖”。这里的“糖”特指葡萄糖、果糖、蔗糖等5种糖类,对代糖(甜味剂)没有直接约束。
天眼查知识产权信息显示,东鹏饮料从2021年开始布局“0糖”商标,截至2026年4月,已申请多件“东鹏0糖”“东鹏0糖特饮”“0糖特饮”等商标。
目前上述“0糖”系列商标中的一部分商标已被核准注册,其余商标分别处于驳回复审、商标异议阶段,亦有部分商标在初审时被驳回,现为无效状态。
经查,将“0糖”等申请为商标并非个例。蒙牛、奈雪的茶、徐福记、三得利等公司也曾尝试申请过类似的商标,但绝大多数都被驳回了。
“0糖”商标之所以会产生争议,是因为如果商家将此类商标使用在商品上,容易让消费者对商品的成分及品质产生误解,这也是申请饮料、食品类别的“0糖”商标屡屡被驳回的原因。
从《商标法》与市场监管的角度来看,直接将描述产品特性的“0糖”注册为商标,本身就存在较高法律风险与市场争议。这类文字属于行业通用描述性词汇,即便侥幸被核准注册,后续也可能会被他人申请宣告无效。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食品、饮料行业的“0糖”“0脂”“0卡”“无糖”等,均属于直接反映产品成分、含量、特性的描述性用语,将其申请为商标,会模糊产品真实信息,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也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申请商标时应坚守合规底线与诚信原则,避开描述性、欺骗性、易误导公众的文字或标识,优先选用具有独创性、显著性的品牌符号。合理规划商标布局、全方位做好品牌保护,离不开对行业规则的敬畏与对消费者的尊重,不踩红线、不打擦边球、不误导消费,方能保障品牌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