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专利5天就提起诉讼,一日化公司“碰瓷”宇树科技,被怒批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8天前 | 5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家公司在取得专利权仅5天后,便火速将宇树科技告上法庭……

一家公司在取得专利权仅5天后,便将宇树科技告上法庭,主张专利侵权并索要赔偿。这场“闹剧”终有定论。

近日,宇树科技被诉专利侵权案迎来二审宣判,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中认定的宇树科技的被诉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不构成专利侵权。

该案的原告为杭州某日化有限公司,2025年7月,该公司以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Go2机器狗侵害其发明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索赔500元。

2025年9月26日,杭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该日化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最高法,要求宇树科技先行赔付8000万元。令人意外的是,就在二审询问结束仅1天后,该公司又突然将索赔金额回调至最初的500元。

知识产权信息显示,涉案专利名为“一种电子狗”,杭州某日化公司2025年6月25日从案外人处受让该专利权。

而该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反复变更索赔金额的举动,既能规避高额诉讼费,又能借巨额索赔向被告施压,这种行为遭到了最高法“罕见谴责”:精心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

本案中,杭州某日化公司的维权行为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受到谴责,这也为广大市场经营主体敲响了警钟:专利权是保护创新的法律利器,绝非牟取私利的工具,诉讼更是解决纠纷的法律途径,而不是商业博弈的筹码。

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遭遇知识产权侵权时依法提起诉讼,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维权的前提,是自身诉求要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

对于所有市场经营主体而言,在行使维权权利时必须守住诚信底线,既要学会合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创新成果,提出合理的维权诉求;也要坚守维权底线,摒弃“借诉施压”“漫天要价”等投机心理。

最后,希望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引以为戒,始终将诚实信用作为经营与维权的基本准则。唯有让维权回归本源,才能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中行稳致远,共同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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