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马扎子告威海马扎子商标侵权,桌子、板凳也能注册为商标?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985天前 | 2162 次浏览 | 分享到:
爱企查信息显示,青岛马扎子公司在国内多地发起商标侵权诉讼,被告企业均是因为用“马扎子”取名而被起诉。

青岛“马扎子”把威海“马扎子”告了,理由是对方侵害了“马扎子”注册商标权,对此有网友评论:我明天把板凳(商标)也注册了……

 

近日,青岛马扎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扎子老火锅店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裁判文书显示,原告青岛马扎子公司诉称,其经授权取得了“马扎子烤肉”、“马扎子”商标的普通许可使用权。

 

被告威海马扎子火锅店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马扎子老火锅”店铺以及某团、某评上使用“马扎子”字样,该使用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威海马扎子火锅店辩称,“马扎子”是多地区常用坐具,非原告独创词,其经营的老北京铜锅涮肉与原告经营的烤肉在经营范围、装修风格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会造成公众混淆,未侵犯涉案商标权。

 

原被告双方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据理力争。最终,法院裁定被告立即停止使用“馬扎子老火锅”、“馬扎子”字样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使用“馬扎子”标识、“马扎子老火锅”等字样,属于对商标的使用;被告火锅店提供餐饮服务,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构成同一种服务。

 

此外,法院还认为,被告辩称店铺中布置马扎为坐具故称“马扎子火锅”等,于法无据。

 

据查询,原告公司法人常某某2016年至2020年间,在餐饮类别上申请注册了多件“马扎子烤肉”、“马扎子”商标,目前多件商标已成功注册,且其授权公司进行商标维权。

 

有趣的是,被告火锅店老板张某也申请注册了“马扎子”、“马扎子火锅”商标,指定使用在“自助餐厅;饭店;餐馆”等第43类服务上,目前商标暂未被核准注册。

 

爱企查信息显示,青岛马扎子公司在国内多地发起商标侵权诉讼,被告企业均是因为用“马扎子”取名而被起诉。

 

山东日照市东港区某个马扎子烧烤店被诉侵权,法院判赔12000元;江苏徐州市铜山区某个马扎子烧烤店也因使用“马扎子烧烤”字样,被判赔偿16000元。

 

对此,青岛马扎子公司回应,我们是做烧烤的,商标保护是我们的正当权益,不能因为我们没有受到负面影响就可以随便用,商标就是商标,没有什么争议。

 

“板凳”、“桌子”这一类随处可见的生活家居用品,企业将其申请商标是否合理?

 

《商标法》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和其他特点的,及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也就是说,“桌子”、“板凳”等如果能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能发挥识别商品/服务来源的作用,也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

 

检索中国商标网发现,目前“板凳”相关商标298件;“桌子”相关商标67件;“椅子”相关商标有127件。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成功将“桌子”、“板凳”等注册为商标,权利人也要在注意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并不能阻止他人正当使用,还需提防商标被他人提异议、撤三、无效宣告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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