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50****54号“渝中骥 旭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25天前 | 2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知局对我司观点予以采纳,申请商标顺利过审

申请人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其第50****54号“渝中骥 旭及图”商标,委托我司进行驳回复审,以及进行一审、二审行政诉讼程序,最终拿下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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