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43****97号“亿森全球”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36天前 | 245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知局经审查,对我司观点予以采纳,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委托我司对第43****97号“亿森全球”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争议商标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之情形以及《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所指情形。依法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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