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爆了!黄河路餐饮店老板cos宝总卖排骨年糕,小心律师函警告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248天前 | 295 次浏览 | 分享到:
狂蹭《繁花》热度,黄河路餐饮店老板cos宝总卖排骨年糕

2024开年电视剧《繁花》爆火。面对如此商机,部分商家也开始“蹭热度”,推出“汪小姐排骨年糕”、“繁花宝总同款套餐”等。

 

最最搞笑的是,黄河路上一家老上海排骨年糕店,卖排骨年糕的师傅竟然直接戴上了《繁花》剧中演员的面具cos起了宝总。该店生意火爆,引发路人围观合影。

 

1月12日,《繁花》剧组在其官方微博转发了委托律师发布的一则声明,表示部分商家与市场经营主体攀附该剧热度,在未取得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该剧名称、角色称谓、台词、场景、道具名称、海报及相关设计作品等元素开展商业营销推广活动。声明表示,将针对上述侵权行为进行维权。

 

有很多网友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有的表示支持剧方维护知识产权;但也有网友表示不赞同,排骨年糕、黄河路等等这些上海特色美食和马路早已存在,难道同款就是侵权吗?

 

针对该情况,专家表示,有一定的侵权风险如果一样东西本来就是公共领域已经存在的,比如上海的传统食品排骨年糕,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说是“《繁花里面的某个角色他最喜欢的食品”,那实际上就是利用了电视剧、作品去搭了一个“顺风车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繁花》后劲确实太大,商家“蹭热度”、商标被抢注情况在所难免。然而,王家卫导演早有布局,其在香港设立的泽东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19年11月就开始申请相关商标。

 

据了解,《繁花》经过6年筹备,3年拍摄制作,自电视剧开拍就提前开始了商标布局。泽东事务所先后在多个类别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了“繁花”“繁”“汪小姐”“不响”等多件商标。

  

值得关注的是,“盛世繁花”商标的注册并不顺利,因在先商标“繁花”的存在导致其第41类影视制作这一核心类别商标没有取得注册。但剧方没有放弃,而是通过申请复审以及对在先商标“繁花”提出撤三申请,这一套“组合拳”下来,最终排除了在先商标障碍,使得“盛世繁花”商标获准注册。

 

随后,剧方又以“繁花”为基础,申请了多种字体设计的“繁花”商标,以及剧内人物名称、剧内热词等商标,多类别保护,防止他人搭便车、蹭热度!

  

不过,在泽东事务所申请的商标中,也有申请被驳回。

 

例如“爷叔”则早在2012年、2017年就被申请注册为商标,申请人分别是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某商贸有限公司。“宝总”从2018年开始被注册为商标,申请人为个人,商标商品服务涉及医疗器械和仪器、茶饮料等。

 

《繁花》商标布局告诉我们,申请商标一定要趁早。越早申请商标,就越能够防止商标被其他人抢注。同时,在商标申请遇阻时也不要轻易放弃,应及时向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寻求帮助、制定可行方案,帮助申请商标及早获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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