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上的“冻杨”“真乌”字样为商标?申请、使用商标别踩这个坑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1天前 | 14 次浏览 | 分享到:
包装上的“冻杨”“真乌”字样为商标?申请、使用商标别踩这个坑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自己在超市购买的一款名为“冻杨梅”的产品,“冻杨”二字实为注册商标。无独有偶,另一款“真乌梅”产品,“真乌”也同样是注册商标。

知识产权信息显示,“冻杨”“真乌”商标为同一家公司持有,且均处于有效状态。其中,“冻杨”商标于2018年申请,国际分类涉及第29类-食品,专用权期限至2029年,“真乌”商标于2024年申请,国际分类涉及第29类-食品,专用权期限至2034年。

市场上有很多容易造成混淆的商标,比如早些时候的“壹号土”猪、“德子土”鸡、“山里来的土”鸡蛋、“0添加”西梅、‌“医研”抗敏牙膏‌、‌“120W”充电器……这些商标后搭配具体的商品,极易误导消费者。

官方对于“心机商标”的定义是: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注意一下,这里的误导公众指的是,商标在实际使用时,会让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特点、产地等产生错误认识。

随着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未来这类“心机商标”的生存空间将不断被压缩:一方面,后续申请“心机商标”的驳回风险会大幅提升;另一方面,即便商标成功注册,后期在使用过程中也将面临严格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心机商标”的整治已正式纳入法律规制范围,明确其属于违法情形。一旦认定,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该注册商标‌。这一套“组合拳”下来,既给了企业修正错误的空间,又设置了严格的“处罚”条件。

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商标被撤销,前期为申请商标所投入的时间、经济成本暂且不管,多年积累的品牌认知度将一朝被清零,产品外包装也要悉数更换,消费者认知也得重新建立,这才是真正能震慑企业的“狠招”。

职能部门对“心机商标”的整治力度不断加码,这对广大经营者而言既是警示也是指引。

经营者在布局商标时应当摒弃侥幸心理。不能故意设计或选取容易让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产地、特性产生误解的文字或标识。在商标使用环节,要严格遵循各项规定,规范标注商标标识,不得通过拆分、组合等方式,放大商标的误导性。

合规申请和使用商标是企业经营的必修课,只有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透明的品牌宣传才能赢得消费者认可,而那些试图靠误导性商标博取短期利益的行为,最终只会损害品牌信誉,阻碍品牌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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