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开网店专卖大牌“同款”首饰,兄弟俩一起挣大钱?现已被公诉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761天前 | 2011 次浏览 | 分享到:
女性消费群体已成为网购主力军,这也让某些不法分子嗅到“商机”,在电商平台做起了卖假货的生意。

38购物节大促即将开启,淘宝、京东等各大电商平台卯足了劲儿吆喝宣传, 花式抢夺消费者的注意力。

 

诚然,女性消费群体已成为网购主力军,这也让某些不法分子嗅到“商机”,在电商平台做起了卖假货的生意。

 

秦女士花费千元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Qeelin牌的“葫芦”造型项链,收到货后发现,卖家寄来的项链不仅带有品牌包装,项链的背面还印有品牌的logo。

 

谁知佩戴没过几个星期,项链就出现了掉色问题,秦女士怀疑买到假货,于是向警方报案。

 

经过侦查,可以确定秦女士买到的项链确实是假冒的Qeelin项链。

 

警方很快抓获了经营网店的堂兄弟李某甲、李某乙和供货上家,查获了两兄弟共同经营的十余家网店店铺。

 

李某二人到案后交代,其确通过名下经营的这些网店对外销售了假冒Qeelin牌项链,并指认了网店的销售记录,经统计销售金额共计20余万元。

 

2022年10月,该案被移送南京铁检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发现,被查获的十余家网店的后台销售数据近万条,品种款式繁杂,这与李某二人交代仅销售假冒Qeelin牌的供述不一致。

 

经过筛选、比对,并结合实际发货的商品照片分析,发现李某二人在商品链接的标题上下足了功夫。

 

涉案网店商品链接大量使用知名品牌首饰的俗称、款式、材质等词条进行命名,标题看似平平无奇,但实际销售的却是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的首饰,企图蒙混过关,逃避打击。

 

针对这一发现,检察官初步判定李某二人并未如实交代所有罪行。

 

经过检察官自行侦查,初步认定李某二人通过施某代发货销售出去的假冒首饰已经超过200万元,其中还包括了宝格丽、卡地亚、梵克雅宝等国际知名品牌。

 

起初,李某二人拒不交代,但面对铁证,再加上经过检察官的耐心释法说理,李氏兄弟二人不得不承认销售的首饰既是同款,也使用了权利人的注册商标。

 

最终二人自愿认罪认罚,表示愿意退出所有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罚金。2022年12月30日,南京铁检院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本案中,李氏兄弟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项链,仍积极联系货源,开设大量网店对外销售,违法所得和销售金额数额巨大,严重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行业正常经营秩序,应当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注意了!侵权人如果被判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如下:犯本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李氏兄弟利欲熏心,冒着触犯法律的风险知假售假,真“刑”!希望广大经营主体引以为戒,重视守法合规,避免侵权行为发生,否则必将受到严惩!

 

最后,我们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时应尽量选择正规商家,防止买到同款不同质、同牌不同质、盗用品牌等假冒伪劣商品。

 

如果消费者确买到假货,第一时间可通过平台的投诉渠道举报商家,如果平台处理不力或处理结果达不到要求,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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