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得像“恐龙”被拒?东宝打赢官司,“哥斯拉”3D立体商标获批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14天前 | 124 次浏览 | 分享到:
70岁的“高龄”的哥斯拉,仍是“当打之年”!

70岁的“高龄”的哥斯拉,仍是“当打之年”!

东宝公司日前宣布,为庆祝哥斯拉诞生70周年,将推出全新怪兽科幻电影,这也是该系列的第三十部作品,此次新作将继续由才华横溢的山崎贵先生担任编剧和导演。

作为“哥斯拉宇宙”的开创者,东宝公司靠着“哥斯拉”这一IP声名大噪,先后制作30多部电影,推出无数漫画书、电视剧集和电子游戏,更奠定了其在怪兽特摄电影领域的行业地位。

为了更好地保护这颗宝贝,东宝公司不断强化对“哥斯拉”品牌IP的知识产权保护。

注意了,“哥斯拉”系列形象不仅受版权法保护,还受商标法的保护,稍有不慎就被落入侵权范围。

据不完全统计,东宝公司已经注册有哥斯拉“Godzilla”和“ゴジラ”英、日文字商标,及哥斯拉形象的图形商标,注册类目有9类、16类、28类、41类等。

同时,东宝公司还有意将“哥斯拉”造型注册为3D立体商标。

2020年9月,东宝公司提交“哥斯拉”3D立体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用于制作发行人物和玩具等商品。

然而,日本专利局不仅拒绝了注册申请,还在今年3月驳回了东宝公司的申诉,拒绝的理由为:“它只是一种类似于恐龙或虚构生物的形态”。

东宝公司不服,于是在今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日本专利局作出的相关决定。

据媒体消息,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近日作出一项判决,推翻了日本专利局此前拒绝将电影《新哥斯拉》中哥斯拉的形象注册为 3D 商标的决定。

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自2016年《新哥斯拉》上映以来,哥斯拉第四形态的形象,以其无数的褶皱和复杂的岩石质感,已“被消费者广泛认可”。

针对日本专利局拒绝理由,法院指出,该电影系列60多年来一直在推出新的哥斯拉头衔,因此承认该角色具有“压倒性的可识别性”,并接受了该商标。

此次,法院判决专利局败诉,也意味着今后“哥斯拉”的形象不能再被随意套用了。

东宝公司的胜诉也给我们打了样,打造品牌IP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和管理措施,从不同角度对IP形象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保护。同时如果发现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也需要及时、处置,才能避免他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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