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余华英被判处死刑,当庭表示上诉!杨妞花发声!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29天前 | 163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果余华英上诉,我还会再来,一直到结果出来那天。”

10月25日上午9点半,贵阳中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进行重审一审宣判。

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高院二审开庭。2024年1月8日,贵州高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11人增加到17人,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经过约7个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恶迹昭着的人贩子余华英所犯下的罪行已毫无争议,现在案件被重审只是因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事实,法院基于罪无遗漏的原则进行重申程序,以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为所有受害人主持正义。

看到这里,有人或许会问,被判处死刑后又有罪行被发现,余华英是否会面临更严重的刑罚?

从法律上来讲,增加犯罪事实应该增加刑期,之前已经是顶格判罚,没有了增加的空间。

最新消息,贵阳中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上诉是余华英的权利,即便再重审,法律也不会宽恕人贩恶行,社会更不会!余华英不断提起上诉,不过是她拖延自己被执行死亡的一种手段,只不过这一切都将是徒劳。

在25日的审理前,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中的受害人之一的杨妞花就曾表示,“如果余华英上诉,我还会再来,一直到结果出来那天。”

5岁的杨妞花被余华英以2500元的价格拐卖到河北,32岁时她亲手将余华英送上被告席,勇敢的杨妞花数次和余华英在法庭对峙,以亲身经历揭露余华英令人发指的拐卖罪行!

现在的杨妞花除了让余华英接受法律的审判外,还在积极为其他被拐孩子的父母奔走,帮助他们寻亲。网络上,杨妞花也收获了大批被拐孩子家长的信任,在短视频平台拥有一定数量的粉丝。

知产信息显示,2023年12月,自然人李*燕(杨妞花被拐后使用的名字)在第35类-广告销售类别申请注册了“杨妞花”商标。2024年6月,“杨妞花”商标成功注册。

之所以用李*燕的名义申请商标,是杨妞花迟迟没能把名字改回来,直至2024年7月,杨妞花才拿到写着“杨妞花”姓名的身份证。

只有小学文化的杨妞花能有这样的商标保护意识,真的是难能可贵,即便是后面有人为她支招,也为她的执行力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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