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难变金条!卫龙“魔芋爽”引争议,魔芋爽还能“爽”多久?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647天前 | 1016 次浏览 | 分享到:
“魔芋爽”商标拿不下,头顶“辣条第一股”光环的卫龙遇“魔法”失灵?

“魔芋爽”商标拿不下,头顶“辣条第一股”光环的卫龙公司遭遇“魔法”失灵?

 

20多年江湖路,以一根辣条撬动百亿市场,卫龙公司为拓宽零食单品布局,不仅推出大面筋、麻辣棒等辣条,还打造了魔芋爽、78°卤蛋等多款辣味零食。

 

与其他麻辣零食相比,低热量、高膳食纤维的魔芋爽实现了“鱼和熊掌的兼得”,被消费者称为“辣条届的神级存在”,成为年销售额超过5亿的大单品。

 

随着魔芋爽这一品类热度的不断增加,卫龙公司开始加码“魔芋爽”的商标布局。

 

2019年12月18日,漯河市卫龙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卫龙公司)申请注册了第43138475号“魔芋爽”(简称诉争商标)商标。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该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为由,对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卫龙公司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

 

日前,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卫龙公司的诉讼请求已被判决驳回。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诉争商标由“魔芋爽”文字组成,指定使用在“魔芋粉”这一商品上,直接表示了该商品的主要原料魔芋。卫龙公司虽主张“爽”是该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但法院认为,“魔芋爽”在整体上仍构成“仅直接表示”。

 

对于商标经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主张,法院认为,本案中,“魔芋爽”商标在使用中,通常与“卫龙”系列商标共同组合使用,相关公众易将卫龙作为其“组合商标”显著识别部分,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魔芋爽”经使用已经获得显著性。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卫龙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被诉决定。

 

5亿大单品竟然不能拥有自己的姓名?卫龙公司表示不能接受。据了解,目前卫龙公司已提起上诉。

 

事实上,大多数消费者很难将“魔芋爽”这几个字和商标挂上钩,他们大多都简单的认为“魔芋爽”只是商品品类的指代词。

 

综合来看,卫龙公司要想拿下“魔芋爽”这一商标,只有提升商标显著特征这一条路,可以尝试让“魔芋爽”商标通过实际使用获得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魔芋爽”这类型的商标即使注册成功,也可能会因为其显著特征较弱而不能阻止其他商家正当使用“魔芋爽”这几个字。同时,该商标还可能会面临无效宣告的威胁,需要卫龙公司花费心力去监测、维护商标。

 

按照商标法相关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因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商标申请人,显著特征是商标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商标赖以存续的核心特征。你们在构思、设计商标名称、图样时,务必要将“商标必须要具有显著特征”这一条硬性要求考虑到。

 

企业绝不能想当然的去申请注册商标,应在熟悉商标法的基础上,谨慎对待商标申请注册事宜。缺乏显著特征等性质商标或许容易识别记忆,便于品牌宣传推广,但这些商标的风险也必定存在,这对企业来说将是一颗不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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