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一审败诉,油条老板笑醒:免费上头条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678天前 | 120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审宣判后,抖音公司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已进入二审环节。

还记得那个一口气碰瓷了N个品牌的“今日油条”?它竟然赢下了和“今日头条”的侵权官司!

 

4月18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今日油条”不构成对“今日头条”的商标侵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驳回原告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抖音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抖音公司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已进入二审环节。

 

2020年,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今日油条公司)开设的“今日油条”早餐店蹿红网络,引起了“今日头条”所属的抖音公司的警觉,不久之后今日油条公司被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抖音公司是“今日头条”、“头条”等四个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抖音公司诉称,上述四注册商标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之前已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请求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

 

今日油条公司等开设早餐店售卖油条、豆浆等食品,在餐馆招牌、菜单、食品包装、店铺装潢、员工服装、网站、招商加盟广告及展览会等多处大量使用、等标识,侵害了其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今日油条公司等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200万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在文字、含义、颜色等构成要素上不构成相同或相似,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易于区分,现有证据未能证实今日油条公司等具有混淆故意或已造成公众实际混淆,故今日油条公司等不构成普通商标侵权。

 

此外,法院还指出今日油条公司使用的企业字号“今日油条”与“今日头条”区别明显,其在网站等使用的被诉侵权标识与“今日头条”手机APP的运行界面不构成相同或近似,二者的广告语及海报存在差异,故今日油条公司等的行为亦未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审时,法院认定了涉案注册商标已构成驰名商标,但法院也特别指出,对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应当基于利益平衡原则合理划定保护界限,避免对市场自由和公平竞争空间的随意挤压。

 

“油条”赢了“头条”,河南的这家早餐店可能又要火一阵子了。

 

早在2020年12月,刚被推上被告席的今日油条公司就特意升级了门店门头,吸引众多吃货前来打卡,且今日油条公司早已开放了加盟模式,在郑州本地开有多家加盟分店。

 

这边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那边商标做得是一塌糊涂。

 

经查询,今日油条公司申请商标包含“今日油条”、“今日面条”、“快手抓饼”、“饼多多”等,国际分类涉及方便食品、餐饮住宿等,目前该公司商标状态已全部被无效。

 

不仅要蹭今日头条的热度,还要蹭拼多多、快手等各大知名品牌的热度?就没见过这么喜欢给自己树敌的!

 

目前“今日油条”案二审结果未出,其能否顺利过关还未可知。即使能逃过一劫,我们也不提倡这种有强烈傍名牌、蹭流量嫌疑的“模仿”营销方式。

 

对于企业而言,千万不要为了贪图一时之利,去搭蹭知名商标的名气。企业经营必须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注意对他人合法权益予以合理避让,且要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努力打造能和企业形成稳定对应关系的商标、品牌。

 

最后,也再次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日常经营中一定要遵循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以服务或产品来赢得消费者,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赢得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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