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晚,胖东来发布关于“黄金万两大月饼”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书公示。
胖东来提到,2024年以来,市面上出现由郑州麦X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宣传,销售的“黄金万两大月饼”,该产品通过以广州市增城XX零食店为代表的多平台带货主播宣传、销售,大量使用“胖东来”相关标识、字样,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胖东来发现该侵权行为后,立即进行取证,固定相关证据,并依法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经过审理,河南高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X丰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5万元,以及判决在宣传中使用“胖东来”字样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XX零食店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并无不当,予以维持。河南高院最终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则判决结果大快人心,不仅有力震慑了市场上那些企图通过“搭便车”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也进一步明确了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底线,彰显了法律严格保护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鲜明态度。
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承载着品牌信誉与消费者信任。任何经营主体都不应为追逐短期经济利益,擅自使用他人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标识、文字或近似形象,误导消费者。此类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这起案例为广大市场经营者敲响警钟:经营者应主动提升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自觉摒弃“傍名牌”“搭便车”“蹭热度”等短视行为,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谋求发展。
同时,企业也应将商标布局与整体发展战略同步推进,树立前瞻性的商标保护思维,及早构建完善的自主商标体系,做好商标注册、续展、使用管理与维权保护等工作,从源头上防范侵权风险。
企业真正的核心竞争力,从来不是靠模仿跟风“蹭”来的,而是依靠过硬的产品品质、持续的自主创新与长期的品牌口碑积累沉淀而来的。希望广大经营者以本案为警示,将发展重心放到产品与服务本身,用心打造具有独特辨识度与核心价值的自主品牌,以实力赢得市场与消费者的长久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