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王出击”!蜜雪冰城香港维权胜诉,6家企业被判禁用名称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6天前 | 65 次浏览 | 分享到:
“傍名牌”蹭流量?“雪王”:此路不通!

“傍名牌”蹭流量?“雪王”:此路不通!

据媒体消息,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25年12月19日就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蜜雪集团)起诉六家名称相似公司的系列案件作出判决,裁定被告六家企业构成仿冒侵权。

香港高等法院下令禁止所有被告继续使用含“蜜雪冰城”等字样的注册名称,并要求各被告承担相应案件的诉讼费用。

公开资料显示,蜜雪冰城始于1997年,1999年正式启用“蜜雪冰城”品牌名,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蜜雪冰城全球版图已扩展至13个国家,全球门店数量已经超过5.3万家,位列全球现制饮品行业第一。

此外,为了保护品牌资产,蜜雪集团已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及全球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了包含不同设计及组合形式的“蜜雪冰城”及其英文音译“Mixue”相关商标。

凭借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布局,蜜雪冰城积累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一部分人试图通过“蹭名牌”搭便车”的投机手段,借助他人的品牌热度,攫取不正当利益。此种行为看似走捷径,实则铤而走险,上述六家企业就是例子。

近年来,蜜雪集团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对各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重拳出击。例如,2025年6月,呼和浩特中院审结了“蜜雪冰城”诉“蜜念雪”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内蒙古高院二审维持原判,要求“蜜念雪”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及合理开支14万元。

即便如此,在大街上仍能看到许多“蜜雪的茶”、“奈雪冰城”、“熊熊冰城”、“冰雪大圣”、“蜜雪皇后”、“雪王之城”等等的山寨品牌,离谱到难以想象。

为了有效打击山寨品牌,蜜雪集团一方面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司法途径捍卫品牌权益;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商标布局,筑牢商标壁垒,防止商标被他人抢注。

知识产权信息显示,蜜雪冰城已提前注册了“蜜雪泳城”“幂雪冰城”“觅雪冰城”等大量关联商标,提高品牌的防御能力,防止他人通过近似商标来浑水摸鱼,损害品牌形象。

茶饮行业是山寨侵权、抢注商标的“重灾区”,乱象频发不仅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更破坏市场经营秩序。希望广大茶饮品牌始终保持警惕,将品牌知识产权保护纳入经营的各个环节。既要做到事前科学布局,构建严密且完善的品牌防护体系,从源头封堵漏洞;也要做到事后高效应对,一旦发现侵权行为,果断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多种途径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侵权行为无处遁形。

同时,我们也郑重提醒广大市场经营主体,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切不可心存侥幸,妄图通过傍名牌、使用近似标识等投机行为来攫取不正当利益。品牌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侵权行为都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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