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紫棋反击!申请注册个人姓名商标,前公司用商标“绞杀”6年?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4天前 | 39 次浏览 | 分享到:
邓紫棋和前公司苦斗多年,胜负未分……

邓紫棋和前公司蜂鸟音乐苦斗多年,胜负未分……

六月上旬,歌手邓紫棋发布千字长文详细叙述与蜂鸟音乐的版权纠纷,同时还宣布发布《I AM GLORIA》重录专辑,包括《泡沫》《光年之外》《后会无期》等代表作。

这则长文,又一次邓紫棋和蜂鸟音乐的“恩怨”摆上了桌面!

对于邓紫棋的控诉,蜂鸟音乐紧急发布声明,称邓紫棋重制歌曲侵权,要求邓紫棋立即下架重制歌曲,否则将依法采取行动。

被警示后,邓紫棋再度发文坚定回应:“我不会下架歌曲!”,并喊话蜂鸟音乐结算自己自2018年10月到起,6年8个月间的版税,以及2019年解约前6个月的劳务费。

之所以邓紫棋能够如此有底气地回应,是因为她有“先手棋”:邓紫棋已抢先一步完成公证,确认了重录形式的合理性。

邓紫棋犹如一个坚韧无畏的“斗士”,面对前公司数次发难毫不退缩,已经与后者苦斗了6年,在历经这一切跌宕起伏后,正在一点一点夺回本该属于她的东西。

知识产权信息显示,近日,邓紫棋(原名邓诗颖)申请注册2件“邓紫棋”商标,国际分类涉及28类-健身器材、33类-酒,目前正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的阶段。

经查,蜂鸟音乐早在2014年就将“邓紫棋”这个艺名注册为商标,双方解约后仍然持续申请邓紫棋系列新商标。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蜂鸟音乐名下注册了多件“邓紫棋”“G.E.M.”商标,但多件“邓紫棋”“G.E.M.”商标状态显示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从版权纠纷到商标博弈,这也为横在邓紫棋和前公司之间的“恩怨”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邓紫棋与前公司的版权纠纷及商标博弈,给我们带来诸多警示:创作者在签约时,务必谨慎检查合同条款,不能基于信任盲目签约;另一方面,创作者要重视自身权益保护,对艺名等个人标识提前进行商标布局,防止被经纪公司抢注而限制自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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