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版税,一分没有!邓紫棋遭“霸王合同”?前公司多件商标被撤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1天前 | 16 次浏览 | 分享到:
“6年版税,一分没有!”邓紫棋发千字长文详述与前经纪公司的版权纠纷

最近,格莱美官方认证邓紫棋《I AM GLORIA》世界巡回演唱会成绩。

邓紫棋“I AM GLORIA”巡演,以4.24亿美元(30.4亿人民币)的票房,强势登顶全球女歌手巡演票房第4名,成为了唯一跻身全球前五的中国乃至亚洲歌手。

谁能想到,在华语乐坛大杀四方,创作并唱火了多首歌曲的邓紫棋,手里却没有这些经典歌曲的版权?!

6月12日,邓紫棋发长文,称“6年版税,一分没有”。

邓紫棋表示,自己15岁那年遇到了前经纪公司,但因为母亲英文不好被哄骗签了合约,导致创作的那些歌曲的著作权并不在自己的手里。自己与前经纪公司的官司已经打了6年,歌曲著作权的归属仍存在争议。

邓紫棋同时宣布自己重录旧作,并发布《I AM GLORIA》重录专辑,包括《泡沫》《光年之外》《后会无期》等代表作。

2024年1月,邓紫棋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公司发布版权声明,称自己是《泡沫》《我的秘密》《睡公主》《多远都要在一起》《A.I.N.Y.(爱你)》等100多首歌曲的录音、词曲版权独家所有人,拥有在全世界范围内将前述音乐作品以各种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许可相关机构或个人使用的专有权利。未经其许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以下所列音乐作品用作翻唱、复制、演出、网络传播以及其他商业性用途。

按照蜂鸟音乐公司的声明,其有权禁止任何人将上述歌曲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即便身为这些歌曲创作者的邓紫棋也不例外。

除了版权纠纷,邓紫棋和蜂鸟音乐公司还有姓名商标的博弈。

据知识产权信息显示,蜂鸟音乐公司最早在2014年就开始申请“邓紫棋”、“G.E.M.”商标,国际分类涉及广告销售、教育娱乐等。邓紫棋与其解约后仍持续在申请新商标。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多件“邓紫棋”“G.E.M.”商标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

邓紫棋作为华语乐坛极具影响力的歌手,“邓紫棋”的中英文姓名(艺名)已与她本人深度绑定,在公众心中建立了明确的对应识别关系。不是谁想拿走,就能随意拿走的。

邓紫棋与前经纪公司的版权纠纷也给相关从业人员提了醒:签署合约时务必谨慎审视合约条款,明确著作权归属与版税分配,警惕全英文合约等信息不对称陷阱,重视自身姓名权、知识产权保护,必要时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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