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段位玩梗!许昕成立公司叫背后击球,背后击球作品著作权已登记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38天前 | 1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果然自己的梗还得是自己玩才有意思!

有网友发现,许昕开的乒乓球馆名为“Xuperman”,Logo图形最前面是一个正在施展“背后击球”动作的小人,整个动作构成了一个字母“X”,意义简洁明确又充满喜感和动感。

“背后击球”这个经典动作是许昕在对阵马龙的比赛中出现的精彩球,也成为许多球迷心目中的名场面。

值得一提的是,许昕还关联了一家名为“上海许昕背后击球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司。

该说不说,这个取名创意真的很小众。果然自己的梗还得是自己玩才有意思!

天眼查信息显示,许昕名下关联5家企业,包括上海许昕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都挚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上海友昕翊企业营销策划中心等。其中,上海友昕翊企业营销策划中心已成功注册多枚“许昕”“Xuperman”文字及图形商标。

另据查,上海许昕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还投资成立了上海许昕背后击球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后者即为“许昕体育Xuperman”关联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显示,该公司登记了“Xuperman 背后击球”美术作品著作权。

看到这里,有人会疑惑:申请商标后为什么还要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呢?

商标和美术作品著作权不属于同一个审查机构,商标申请属于商标局,而著作权申请属于版权局,目前商标和著作权隶属于两个审查机构和审查数据库。

由于商标局和版权局在审核时只会在己方数据库审查,这就可能会出现同一个标识在注册商标后,可能会有他人去进行美术作品版权登记,并反告申请人侵犯他人的美术作品版权的情况。

这时,即使有充分证据,权利人也积极应诉,要完全理清该标志的权属问题也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去证明。

为了有效处理这种难题,稳妥的处理方式就是提前针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部署,将著作权和商标同时注册登记。商标、著作权双重保护,为减少纠纷套上“双保险”。

退役后的许昕,事业轨迹和他的球技一样精彩,先创立公司,后主理品牌,还不忘推动“Xuperman”品牌建设,又是申请注册商标,又是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许·黄金左直·人民艺术家·天生喜剧人·国乒劳模·昕,还是太全面了!

这位曾经的乒坛Superman,在新领域表现同样亮眼,让我们看到了退役运动员在其他领域的无限可能。最后,我们也祝福“人民艺术家”许昕以新身份继续在他热爱的乒乓球领域发光发彩,拥抱崭新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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