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稻香村”暗自“掰手腕”,苏州稻香村被强制执行314.6万元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240天前 | 289 次浏览 | 分享到:
斗则俱败,和则两利!

近日,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稻香村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314.6万余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公开资料显示,此则被执行人信息涉及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公司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一则强制执行信息,再一次将“南北稻香村”之争推到大众眼前。


众所周知,苏州稻香村、北京稻香村都有无可争辩的悠久历史,都是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两者目前也都有各自的注册商标,孰是孰非尚未有明确认定。


2018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被告北京苏稻公司、苏州稻香村公司停止在“粽子、月饼、糕点”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标,并赔偿原告北京稻香村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等。


同年10月,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北京稻香村食品责任有限公司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115万元。


从判决结果找规律:在北京起诉的,北京稻香村胜率大,在苏州起诉的,苏州稻香村胜率大。


十余年来,南北两个稻香村官司不断,明争暗斗从未停止。按照目前两地法院的判决结果,苏州稻香村不能在元宵、粽子等方便食品上印无边框的手写体稻香村商标,北京稻香村不能在糕点上印稻香村商标。


南北稻香村双方均是中式糕点的重要传承人,本应合力擦亮“稻香村”这块招牌,却因为商标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尖锐化,企业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以及商标背后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的凸显,企业经营主体已发现小商标背后的大价值,自然不愿手中的“好牌”拱手与人。


品牌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企业所有的商誉都集中在品牌上,而商标作为品牌的核心标识,是企业进行商业竞争的利器,商标的注册保护当然也就更加重要。

商标竞争的背后都是市场竞争的一部分,对于想要提升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来说,重视和运用好商标战略是至关重要的。


不止南北稻香村,陷入商标纠纷中难以自拔的品牌还有很多。伴随着市场瞬息万变的发展规律,恐会有越来越多的老字号企业会面临新的竞争,以及可能遭遇的商标争议。


“和则两利,,斗则俱败”,希望如南北稻香村这般长久陷入商标纠纷的老字号,早日能够坐到谈判桌上协商,努力将“中华传统老字号”发扬光大,使其成为让其他品牌望尘莫及的行业“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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