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赔1705万元!授权生产商被品牌方起诉侵权?问题出在哪?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22天前 | 17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授权生产商被品牌方起诉侵权?问题出在哪?

近日,武汉中院就猫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诉某生产商及三家销售商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方构成商标侵权,判令生产商赔偿猫人公司1705万余元,三家销售商在852万余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书显示,猫人公司与该生产商于2024年签订授权协议,约定生产商须申领防伪标及品牌吊牌,合同明确“未贴防伪标产品视为假冒侵权”。

此后,该生产商不仅超授权生产、均未给品牌粘贴防伪标,还在合同到期后持续侵权,其行为被法院认定构成恶意侵权。法院最终按侵权获利852万余元的二倍确定赔偿数额,猫人公司获赔1705万余元。

目前,本案还在二审审理阶段。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该案最新进展。

本案中,被告方在合作到期,未获得完整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继续生产品牌商品,此类行为已脱离商标权人管控,构成侵权,颇具警示意义。

不少经营者心存侥幸,认为曾经签过授权合同,即便超授权生产也不是什么大事,殊不知这类行为早已触碰商标侵权的法律红线。

因此,经营者若计划使用他人商标,必须提前和商标权利人签订完整、有效的授权协议,明确使用范围、期限,以及相关约束条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商标。

合作到期前,经营者应及时和品牌方沟通续约事宜;若无法续约,需立刻停止使用被授权商标,及时清理剩余产品的相关包装、吊牌等物料,杜绝出现超期使用他人商标的情况。

一旦被认定为故意、持续性恶意侵权,最终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前期生产投入、店铺经营的收益都可能付诸东流,还会连带上下游销售商家共同担责。

最后再强调一下,商标授权是约束双方经营行为的法律依据,经营者可根据经营规划与授权人充分协商、明确约定,避免因约定不明产生纠纷。

同时,广大经营者应提高商标保护意识,在使用他人商标前应先获得授权,并严格恪守授权约定,杜绝超范围、超期限、不合规使用商标的行为,规避商标侵权带来的诉讼纠纷、经济赔偿、商誉受损等多重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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